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

葉盛茂隱匿公文 最高院發回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葉盛茂隱匿公文-最高院發回-122320312.html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5日電)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遭控隱匿公文、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去年以隱匿公文等罪合併判處6年徒刑,其中洩密部分已入獄服刑。最高法院今天以程序有誤,將隱匿公文部分發回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高院認為葉盛茂曾自白,但葉始終否認犯罪。另外,二審採用證人於準備庭訊問的證詞作為證據,也不符程序,因此發回更審。

判決指出,調查局於民國95年12月間收到艾格蒙組織所轉的扁家疑似在海外洗錢情資,97年1月28日又收到相關情資,葉盛茂卻隱瞞情資,兩度將情資洩密給前總統陳水扁;葉盛茂又涉嫌在檢調偵辦立委柯建銘等人所涉案件時,將搜索情資告訴柯建銘。

法院一審時,將葉隱瞞情資部分依圖利罪判處8年6月徒刑,洩密部分判處葉2年6月徒刑,合併執行10年、褫奪公權5年。二審時,將圖利罪撤銷,改依隱匿公文罪判處葉3年9月徒刑,洩密部分仍判2年6月徒刑。因洩密罪不得上訴,葉盛茂已先入獄服刑。1010105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