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

指蘇起洩密 蔡同榮判賠30萬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指蘇起洩密-蔡同榮判賠30萬-102620129.html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30日電)前國安會秘書長蘇起不滿民主進步黨立委蔡同榮指他將台灣海域水文資料洩密給中國大陸,提告誹謗並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判決蔡同榮須賠償新台幣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同榮於民國98年時從前國防部長蔡明憲處得知,參與「行政院大陸礁層調查小組」的學者李昭興等人曾參訪中國大陸,私下告訴自由時報記者,蘇起透過助理指示內政部的海洋探測研究團隊,把台灣周邊海域水文資料交給中國國務院的對口單位。

自由時報隔日在頭版引用蔡同榮說法,以「立委:台灣海測資料奉送中國」為題,刊載蘇起把台灣海測資料送給中國的新聞。總統府等單位立刻發布新聞稿澄清,但蔡仍開記者會說,蘇起透過助理要求台灣海測隊與中國接觸。

蘇起認為蔡同榮未合理查證,散布不實言論,控告蔡同榮誹謗並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蔡同榮賠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蔡同榮辯稱,內容都是當時的國防部長蔡明憲所提供,不過法官傳喚蔡明憲作證,但蔡明憲當庭否認。

刑事部分,法院認定,蔡同榮未善盡查證義務,私下提供記者消息,散布不實言論,且行為與行使立委職務無關,不在言論免責範圍,構成誹謗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登報道歉。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蔡同榮久任立法委員,應熟悉查證管道,就逕自以海洋探測研究團隊有參訪大陸,就臆測蘇起洩密,未合理查證,導致蘇起名譽受損,審酌雙方學、經歷,判決蔡同榮應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1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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