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7%A4%BE%E6%9C%83%E5%82%B3%E7%9C%9F%E6%A9%9F-%E8%83%A1%E5%BE%B7%E5%A4%AB%E6%B6%89%E6%80%A7%E9%A8%B7-%E8%AD%A6-%E8%AD%89%E6%93%9A%E7%A2%BA%E9%91%BF%E5%87%BD%E9%80%81-213000500.html
中國時報【(曾百村)】
「民歌之父」胡德夫涉性騷擾少女,警方昨以強制猥褻罪嫌,將胡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汐止警分局偵查隊隊長蔡宜學表示,此案有證人、且事證明確,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胡對少女有違意願的「身體接觸」,證人、口供、錄影帶俱全,才以罪嫌較嚴重的強制猥褻函送他。
胡德夫未使用手機,都是由其妻代為轉接電話,記者昨無法聯絡到胡本人。偵查隊長蔡宜學表示,此案有白姓救生員做證,加上少女指證歷歷、監視器畫面證據等,所以速辦三天,就將胡函送地檢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