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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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戰略就是死纏爛打,拖住對手抹灰對方, 積非成是 ; 是最好的戰略,但是最敗壞道德行為 ; 有智之士恥而不為 , 中華民國[台灣]是否向下沉淪, 這次選舉即可驗證!說的好,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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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栗▪子 • 台南市, 臺灣 • 6小時前 檢舉不當使用讓我想起「炒飯」一詞,明明就是一道米食料理,但在有心人的炒作下,卻變成「性交」的代名詞,這讓真正愛吃炒飯的人,反而不敢大聲說出「我愛炒飯」四個字,這什麼道理啊?同樣的「吹喇叭」一詞,單純的就指喇叭這項樂器的演奏,馬說這三個字何錯之有?錯的該是硬將這件事解釋為女性舔吸男性下陰行為的人,自己思想龌齪不正,還膽敢指責別人,真他X的不要臉!最可憐的是,那些從事喇叭演奏的樂師,連自己的工作都不好意思告訴別人,我忽然想起,萬一哪天有人將「彈鋼琴」三個字也引喻為某有色行徑,又萬一遇到那些思想淫穢之人,優雅的鋼琴教師不全都要去跳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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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MAY • 台北, 臺灣 • 1日13小時前 檢舉不當使用
我想:讓陳亭妃小姐(舒服).並不是馬英九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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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淡藍的天空 • 台北, 臺灣 • 1日16小時前 檢舉不當使用大概拿把蕭拿個喇叭出門都要被控性騷擾~抱歉我剛剛按個喇叭~
有沒有讓你陳大立委有特別的感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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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登入以評分!請登入以評分!4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鐵道員 • 4小時前 檢舉不當使用"勇敢ㄟ台灣人" . 你是混哪裡的?恁杯台灣暴走國的啦 ! 安怎 ! 不爽啊 ? 恁杯打給你死 !
Makiyo事件尚未落幕,國人怎老是學不到教訓,一有衝突就訴諸暴力下手凶狠,要攔車嗆聲打人隨便他啦 . 是吧 !
這就是民進黨人理想中的"台灣暴走國"的暴民啦 !
你們民進黨的幾乎都是暴民 . 流氓 . 從當年二二八事件 . 高雄美麗島事件 . 中壢分局事件 . 黃文雄美國刺蔣 . 王幸男炸傷謝副總統 . 國大代表抗議嗆蔣 . 黃昭輝掀桌嗆李(李還是你們"台獨國父哩 ! ) . 圓山抗議台北圍城 . 凱道暴力事件 . 有哪件不是你們這些"假民主人士"打著"民主/人權"旗號"草蜢啊弄雞公"煽動群眾給搞出來的啊 ? 你民進黨好膽就踹共啊 ?
還有你們民進黨立委動不動不爽就罷站主席台/挾持王主席 . 不爽就癱瘓議事甩杯子/丟議事錄/預算書 . 只要我"民進黨不爽有什麼不可以" ? 這種種不良示範逐漸養成台灣人打人不手軟 . 殺人不客氣 . 不爽就嗆聲訴諸暴力 . 習慣打人的喊救人 . 做賊的喊抓賊 . 這樣的水準還想再執政啊 ! 你們民進黨還有臉一天到晚口口聲聲地愛台灣哩 ? 我看是害台灣吧 ! 有了從2000~2008年這8年民進黨執政的"教訓" . 我就不信有哪個白癡還敢再讓你們民進黨重新執政 ? 執政 ! 胚 ! 去你媽的蛋 !
王姓男子有本事去打友寄啊 ! 去砍Makiyo啊 ! 是不是因為友寄是日本黑道的 . Makiyo父親有黑道背景所以沒種去打他/她啊 ? 只敢欺善怕惡 ! 拳腳相向欺負自己台灣人沒黑道背景啦 !
重點是 : 犯錯的誰會承認 . 承認的才是笨蛋 ! 你王姓男子下車拿著鋁棒又憤怒朝人咆嘯 . 誰不怕你啊 ? 誰會不自衛乖乖被你隨便打啊 ? 打人的刑責不輕 . 王姓男子當然會向警方供稱說何男也動手打人以求脫罪啊 ! 這招誰不會 ? 就你會而已啊 ? 每個"勇敢ㄟ台灣人"都嘛會好不好 !

欺負自己台灣人的臭俗辣 ! 只敢欺善怕惡 ! 沒啥小路用 ! 不爽啊 ? 來告啊。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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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使用者不喜歡這個留言☆歲月陣雨☆ • 台北, 臺灣 • 3小時前 檢舉不當使用可悲 當賤民當習慣了 本來所有案件就應該像MA事件一樣 快速偵查快速起訴
迅速還給受害者公道 這才是高標準的司法結構 才不會有窮人永遠被欺負
窮人永遠玩不起法律 因為時間一拖下去 你根本玩不起
不信的話等著看 這篇新聞確實更可惡 但是沒人罵 沒人關注 沒人盯 就等著看
頂多撐個一星期吧 一星期過後不會有人知道受害者的生死 就像別的新聞跳出來講的一樣 都過二十幾天了連個死亡證明書都沒有 犯人還有五個在外面逛大街
悲哀 有高標準的司法結構不去追求 一直在想低標準的爛司法 賤民永遠只能當賤民.

18分可以上大學阿.....這事........好像是由台灣"了然"爸--你等毀聽了若備而獎李博土的建議計畫,再由台灣"拖屎連"子陳阿扁實施,小朋友們還編成話劇在公車上公演喔!..

寫論文也可以去體會一下監獄裡的生活!

藉口一大堆,快公佈是哪間大學哪個系的論文題目吧!

以後呢應該會出現以下幾種:
偷搶拐騙-我只是在寫犯罪心理學論文
殺人-我在寫殺人犯心理學論文
販毒吸毒-我在寫毒品對人體的影響相關論文
性侵害-我在研究性侵者與受害人心理學

這新聞給我靈感,就是成立全球第一個"紅燈觀光特快車"+"賭場觀光特快車" 。
多數人都贊成立紅燈區與賭場可是大家都不願意跟這類場所做鄰居,以致遲遲無法解決這類問題。

建議事項:
整列火車就是紅燈區+賭場+情色博物館+車廂藝術+motel功能+景觀車廂...... (
火車移動的特性,不會降低房價+人員/治安好掌控+.....觀光利益全省分享.........好處多多)
如同國外遊輪


缺點:公務人員抱著多做多錯,少做少錯,財團沒賺頭,立委沒搞頭以致沒人願意推動此案。

不管是金錢的方面還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的部份 只要參與的人都矢口否認其實根本就起訴不了阿
要如何去證明性交易?錢在哪裡?要如何去證明發生過性行為?事情過了這麼久活體採證已經不可能了~除非女方提出告訴吧..

"大學生"三個字已經污名化了,不要再搞"研究生"三個字了,
拿"為了研究論文"當藉口,可恥......沒其他東西了嗎!?

論文題目:陰道及前列腺如何溝通保養

看的比幹的判刑還重@@ 我有沒有看錯@@

唬爛拉...随便掰個理由是做論文 叫他公開論文題目啊
哪天警察被抓包不就也可以說是要當臥底!
不過說真的 這種事需要吵成這個樣子嗎 ?
之前ma案呢 一堆弊案不去查一查?

現在可以把論文主題改成牢獄之災了

某女星差點把人打死,幾萬元交保,現在還無罪
某些女星,作偽証、事後開趴,還被說誠實,現在還無罪
某議員,開車撞死人,也是沒事
某明星的二代公子哥,搞校園黑幫、賣毒,最後賣明星老爸的面子,最後無罪
某些男星,到30歲沒當兵,最後只有一個星期的替代役或是乾脆直接免除兵役
某些政客,涉及弊案、洗錢,也是沒事
某外交官,虐待下人,丟臉丟到國外,訴訟費全民買單,回國後不但沒罪還可以領半薪
某些企業家、明星,逃稅,也都不用負刑負,甚至連補稅都不用
某名主持人,涉嫌強暴,最後也是無罪定論

而開趴這種你情我願,也沒到殺人放火、傷天害理,只是道德觀的問題就要負刑責

總結:在台灣,你活該只當個小老百姓,你沒錢沒權沒勢不出名,什麼都可能被定罪。反之,你有點名氣,你可以橫著走,台灣的法律管不著你、嚴重的還可以輕判。台灣的法律只管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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