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3日 星期六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即負責人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3/78/2y1sh.html
〔自由時報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董事不是隨便叫的,背後得承擔一定的義務!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李鎂指出,就「公司法」而言,公司負責人指的就是董事,董事義務是盡善良管理人之責,為公司求取最大利益。而董事長與董事的地位是相同的,董事長只是被選出對內會議時代表主席,對外代表公司。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的法律地位與責任,與有沒有出資並無關係,因此公司中若有3名董事,3人皆是公司負責人。


本案公司千萬債務,若以公司(法人)名義借款,銀行要找公司要錢,方法是查封拍賣公司資產等,而非向公司負責人要求賠償。


若公司向銀行借款過程中,有人(不限人數、不限身分職務)向銀行簽署為連帶保證人,則銀行即會向連帶保證人索討債務。至於是平分債務或按順序追討等,則視契約內容或由銀行自行決定。


聲請破產宣告 獲得更生機會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3/78/2y1si.html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民間司改會執行委員高涌誠律師昨表示,郭某除了可主張受騙,且以損害持續進行中的理由,向前公司負責人訴請損害賠償外,也可以向法院聲請「破產宣告」,以獲得更生機會。


高涌誠指出,郭當時已成年,亦簽名同意擔任連帶保證人,就法律上來說,較為不利,不過,若郭能舉證債權銀行對保徵信等過程有疵瑕責任,有機會獲得銀行以呆帳方式處理此債務。


如果最後仍無法解決此債務,又確實還不起,可向法院聲請破產宣告,依破產法規定獲得更生機會。


2011年9月2日 星期五

弒父詐保金 男判無期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2/5/2y0wc.html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日電)男子劉錫利為償還債務,竟為年邁老父投保旅遊險,再趁與父親到河堤散步之際,將父親推到水溝中淹死。最高法院今天以殺人等罪,判處劉錫利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劉錫利原在國立彰化仁愛實驗學校任職,民國95年4月辭去工作後,因背負房貸、信用卡等債務,再加上父親中風、定期洗腎,長期臥病,劉錫利因而計畫為父親投保高額旅遊平安險,再設計意外事故詐領保險金。


判決指出,劉錫利於95年10月間,先將父親的傷害險受益人改為自己,再於隔年4月間,謊稱要帶父親旅遊,冒用父親名義,向2家保險公司投保高額旅遊平安險。劉為證明確曾帶父親出遊,先於4月19日帶父親到南投祭拜亡母,並刻意撥打電話,再帶父親返回彰化住處。
劉錫利於3天後,帶父親到友人家中拜訪,再開車帶父親到彰化縣埔心鄉1處大排水溝河堤散步,劉趁父親在堤岸旁散步時,徒手將父親推落堤岸,再打電話向友人謊稱,父親坐在堤岸護欄後仰喝水時,重心不穩跌落大排水溝。


被害人因患有尿毒症,體力不佳,無力自行脫困,窒息死亡,1小時後屍體在水溝內被路人發現。劉男事後分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因被害人死因疑點重重,警方偵辦後,查出被害人遭兒子殺害。


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時,劉錫利辯稱並未殺害父親,堅稱父親是後仰喝水不慎跌落水溝。但合議庭認為,被害人後腦及背部無明顯擦撞傷痕,且被告測謊未過,再加上相關證人證稱,當時曾提議騎車尋父,但劉拒絕,且被告當時語氣平和,與常情不符,仍認定他犯案。

合議庭雖認為被告殺害父親,罪無可逭,但審酌劉錫利辭職在家為侍奉父親,且照顧期間尚稱盡心,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被告上訴,全案定讞。1000902


被提拔當董事 工讀生背債千萬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2/11/2y0qh.html

求職陷阱多,有一名郭先生,當兵前打工月薪1萬8,三個月後老闆誇他工作表現好,說要提拔他為公司董事,沒想到因此成為公司7千萬負債的共同保證人,按人頭算郭先生揹負2千5百萬的債務,求助無門的情況下,找上立委陳情。


沒事不要亂簽名,郭先生有切身之痛,年紀輕輕的他,因此負債2千5百萬,在保證書上畫押,當時才21歲的郭先生,自覺是被老闆給騙了,郭先生當時在這間公司只是一名工讀生,月薪也才1萬8,老闆竟然升他為董事,要他連帶對保。

出事後老闆寫下,本人當時念您同姓郭,徵得您同意加入董事,想不到公司不久因資金週轉不靈而連累您,本人深感內疚,吾與公司會盡力為此事再奔走,不過事隔已經九年,這筆債還是沒有解決,還影響到郭先生求職,老父親心疼兒子。


當初核准對保的銀行,自認審核過程沒問題,這間公司也因為負債而倒閉,郭先生一個簽名,毀了自己的人生,向立委求助,希望有一線生機,也藉此告訴找工作的人,小心求職陷阱。

英研究:別騙自己了 咖啡無法提神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2/1/2y0d7.html
英國研究發現,咖啡根本沒辦法提神,只是心理作用。


東倫敦大學找了八十八名十八歲到四十七歲,一天要喝兩杯以上咖啡的人做實驗,把他們分成兩組,一組告訴他們喝的是無咖啡因咖啡,實際上他們喝的卻是一般咖啡;另一組則相反。


喝完一杯咖啡後讓他們接受測試,測驗他們的注意力、反應時間和心情等等。結果顯示,自以為喝下咖啡因的那一組,注意力和反應都比較好。


研究人員說,從這項實驗來看,咖啡本身無法提升注意力,反倒是自以為喝了咖啡的人,心理上有了依靠,注意力就比較集中了。


2011年9月1日 星期四

瑞鼎董座摔死 疑安全環未扣好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1/5/2xykz.html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日電)友達光電旗下面板驅動IC廠瑞鼎科技董事長陳榮宏,昨天在宜蘭從事飛行傘運動時不慎墜落身亡。宜蘭縣飛行運動推展協會認為,可能是陳榮宏的腿帶安全環未扣好,才釀成意外。


陳榮宏昨天下午3時30分左右,在宜蘭頭城外澳山區從事飛行傘運動時,不慎摔落山腰重傷不治。


宜蘭縣飛行運動推展協會總幹事吳啟東說,陳榮宏日前才接受訓練,取得初級飛行傘執照。昨天事發時,他見到陳榮宏以飛行傘滑出山區後,雙腿下垂,與一般正常坐姿不同,不到5秒後就看到陳榮宏摔落。


吳啟東初步認為,可能是陳榮宏當時準備起飛前,腿帶安全環沒有扣好,才釀成這起意外。1000901

金牌警員收賄 重判12年 北市官警集體包庇賭場判刑

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01/143/2xxbd.html

【孫友廉、張芳榮╱綜合報導】台北市大安、中山與南港警分局九名官警,收賄包庇「德州撲克」賭場案,板橋地院昨宣判,依貪污等罪重判其中七名敗壞警紀的涉案官警,包括曾獲北市警界最高榮譽「金吾獎」的警員許德道,不僅收賄四萬元,他還A走經手的二十萬元賄款,被重判十二年,李榮杉、吳俊褘等六名警員,則各被判十一年六月至三年不等徒刑,並追繳不法賄款共六十七萬餘元。

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前所長吳鈞軒,原被查出多次嫌業者每月賄款三萬元太少,要求加碼,但法院查無收賄事證判他無罪。至於該分局警備隊員徐士安,則因轉任污點證人供出收賄事證獲免刑。


前所長獲判無罪


大安分局長張傳忠指,吳鈞軒若獲判無罪定讞即可申請復職。督察組長楊蕭錫則說,將開考績會討論是否讓徐士安復職。據了解,九名官警至今仍被停職,部分官警為養家,還改行當房屋仲介或大樓管理員。


竹聯幫大哥涂振威、松聯幫大哥周長華等人,二○○八年九月起在北市中山、大安與南港分局轄區開德州撲克賭場。涂、周等為逃避取締,先後與轄區官警接觸行賄,企圖事先取得查緝訊息。

收6瓶藍帶洋酒


法院認定,中山分局偵查佐吳俊褘、建國派出所管區警員葉俊雄,各自收賄四萬元、兩萬五千元現金,逢年過節還加碼收六瓶JOHNNIE WALKER藍帶洋酒,換取包庇賭場。涂、周兩人再透過大安分局警備隊員徐士安,和安和路派出所巡佐許德道搭上線。許曾獲二○○六年警界最高榮譽「金吾獎」,但他不僅收下四萬元賄款,還假借幫忙行賄所長吳鈞軒為由A走二十萬元賄款,遭重判十二年。


檢方偵查期間,許多次撇責說:「我是金吾獎得主,長官對我期望很深,說我代表台北市警察的榮譽,我不能也不可能會貪污,我要認什麼罪?」

接受三井宴招待


至於南港分局偵查隊長魏俊銘接受三井餐廳飲宴,協助尋找適合開設賭場處,後因賭場經營不善未收到賄款。法院審理時,魏、李堅決否認犯行,並聲請傳喚管區警員張由東作證,張出庭時反指證李確曾關說他,法院因而確認魏、李等人犯行。至於十六名涉案業者昨也一併被判四月到兩年半不等徒刑。